操作高度增加费的计算通常与定额规定、超高的高度以及相应的系数有关,以下是一般的计算方法和步骤:
确定适用的定额和规则: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定额对于操作高度增加费的规定可能不同。例如,电气安装工程中,有的地区规定操作物高度离地面 5 米以上 10 米以下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 1.33 系数。再如,某省安装定额规定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安装高度超过 20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相应系数,小于等于 30m 乘以系数 1.2,小于等于 50m 乘以系数 1.5,大于 50m 则协商确定。所以首先要明确所执行的定额及相关规则。
确定超高的部分:
对于有楼层的,按楼层地面至安装物的距离确定;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 ±0.00)至操作物的距离来判断。比如,单层厂房高 20 米,电气设备安装在 12 米高处,那么超出定额规定高度(如 5 米)的部分为 7 米,这部分工程量需要计取操作高度增加费。
若涉及多个不同高度的操作物,需分别计算各部分超高的工程量。
计算增加费:
找到对应的超高系数后,用超高部分的工程量乘以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消耗量,再乘以相应的超高系数,即可得到操作高度增加费中的人工、机械增加费用。例如,某电气安装工程符合超高条件的人工费为 3870 元,假设超高系数为 1.33,则操作高度增加费中的人工增加费用为 3870×(1.33 - 1)=1277.1 元。
如果定额规定机械也需调整,同样用超高部分对应的机械台班量乘以机械超高系数来计算机械增加费用。
将人工增加费用和机械增加费用相加,就得到总的操作高度增加费。